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寵物在外造成他人驚嚇受傷,飼主一般都要負連帶責任,而法源依據為《動保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的「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但今天故事的主角,不是一般新聞中時常出現的中大型犬,而是大眾普遍認為無害的-「鸚鵡」。


根據新聞報導,兩年前台南一位黃姓男子帶著飼養的金剛鸚鵡導戶外野放,不料鸚鵡直接飛向慢跑路過的林姓醫師的後腦,林男被鸚鵡抓、拍打翅膀的動作嚇到跌倒,導致其右腿髖關節發生脫臼及粉碎性骨折等傷勢。


林男分別對黃男提起刑事及民事告訴,法官對於這起罕見的案例是怎麼認定呢?一起來看看法操的分析。



飼主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且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由此上述規定可知,在法律上飼主必須要對動物的行為負上責任,根據動保法的定義,飼主指「動物之所有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若欠缺適當的防護導致侵害他人法益的結果產生,飼主就必須在民刑事上面臨過失責任。


更甚者,例如明明知道自己的狗性格兇悍,卻不牽繩放任其四處遊走,若因此發生攻擊事件就還可能成立傷害罪的「不確定故意」


那什麼叫做具攻擊性之寵物?是要像農委會公告才算嗎?



從判決書看來只要是從外觀上看來具有一定攻擊性的動物都可能屬於動保法稱的「具攻擊性之寵物」。其中提到「金剛鸚鵡高約40公分、雙翅展開後約60公分⋯⋯從外觀而言,並非易於親近的可愛小動物,己屬龐然大物。」


法院認為,縱然鸚鵡飛向他人之目的不是要攻擊人,但有龐然大物接近時都會使人出現「遭受攻擊」的研判,因此認定在外觀上已具攻擊性。


不久前桃園大溪區中庄調整池也因放飛鸚鵡嚇到人,導致公園設置警示牌「禁止大型鸚鵡放飛訓練」,引起鳥友公憤的新聞出現。雖然鳥友們都認為都會挑選較無人車通行的時間放飛,不會有問題。


但事實上此案的黃姓飼主其實也已經選擇在人車稀少的時間地點放飛卻還是不幸發生過失傷害案件,所以其實放飛時都還是有一定程度的風險存在,若非在專門提供放飛鸚鵡的環境下,鳥友們就只能希望自己家的鸚鵡別對路人「太過熱情」了。



民事上具與有過失嗎?

民事上,我國對於動物所產生的侵權行為則規定在第190條,明定損害賠償責任由動物之占有人負擔,但如果已經盡到管理的責任仍無法避免損害發生的話便無需負賠償義務。


如果是因為「第三人」的挑動才造成動物的侵權行為,動物之占有人雖然仍需對受害人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占有人還可以另外向「第三人」求償。


此案林姓醫師因為被鸚鵡嚇到跌倒骨折,因此依法向飼主請求醫療費、工作損失、勞動力減損及精神慰撫金,法院判黃男應賠償304萬餘元。


黃男雖然主張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3條規定,行人不得於道路上慢跑,所以他也有過失,應依《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之規定減輕賠償金額。


不過法院認為,此規定是基於保持道路暢通及行人安全而制定,與動物逼近所造成的驚嚇無關,且就算是以行走的方式路過亦有可能會發生相同狀況,因此認定林男並無過失。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毛孩就跟人一樣,提供清潔的生活環境和保持身體健康,是照護毛孩最好的法寶。即使生病了,也要遵照醫囑正確用藥,才能幫助毛孩迅速康復,又不留下後續問題。


大家一定有帶毛小孩去動物醫院看病的經驗吧,有時因為不小心受傷,出現比較大或嚴重的傷口,為了預防或治療細菌感染,獸醫師通常會開立抗生素給毛孩使用,確保病況不會惡化。


抗生素的確可以非常有效的對抗細菌,但是細菌的生物特性,也可能同時帶來了新的問題——細菌抗藥性(AntimicrobialResistance,AMR)。什麼是細菌抗藥性呢?又會造成什麼影響?這就要從細菌是怎麼一回事說起了。



細菌這種生物,原來如此

細菌是存在地球上古早的生物,也是所有生物中數量最多的一類,基本上我們可以說,只要有生命的地方都有細菌存在的機會。他們可以存在於非常極端的環境中,包括溫泉、海底火山、放射性廢棄物中、甚至在太空梭上也能生長,還有研究人員在深約11公里的馬里亞納海溝中發現了細菌。動物的身體當然也有各種細菌聚集,包括皮膚表面、腸道、口腔、鼻子等等,都可以發現細菌。


雖然細菌是如此頑強、無孔不入的生物,但他們所帶來的影響卻不一定都是壞的——高達80%的細菌對人體無害。例如我們常常聽到能夠幫助新陳代謝的益生菌;生產泡菜、酒、乳酪等美食,都需要細菌來幫助發酵;細菌能降解有機化合物,因此科學家會利用某些細菌來分解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污染,這種方法稱為生物修復。


而那些有害的細菌,則是透過接觸或經口的方式造成各種疾病,包括破傷風、食物中毒、霍亂等等。現代醫學解決這些細菌感染問題的有效工具,就是抗生素。


抗生素真的好好用,更該好好用抗生素

抗生素的發明可以追溯至1928年。微生物學家亞歷山大·弗萊明(Alexander Fleming),偶然觀察到被黴菌汙染的葡萄球菌培養皿中,在黴菌附近的細菌都無法生長,因此推測黴菌中可能有對抗細菌的物質,這就是抗生素「盤尼西林」(Penicillin)被發現的由來。在盤尼西林之後,針對不同細菌所研發的抗生素就漸漸出現,依照這些抗生素對抗細菌的作用方式、範圍和效力,在醫學上被分為第一線抗生素、第二線抗生素、第三線抗生素、第四線抗生素等。在處理因為細菌而產生的疾病時,會優先使用第一線抗生素,如果細菌有抗藥性,造成抗生素效果不佳,就會使用往後一線的抗生素,以此類推。當使用到第四線抗生素,細菌依然因為抗藥性而無法有效治療,便面臨無藥可用的困境。



細菌抗藥性發生的原因不一而足,但最主要的原因有二。第一個是在使用抗生素治療疾病時,由於藥物濃度不足,或者細菌並未被全數消滅就停止用藥,造成殘存的細菌生成具有抵抗此種藥物的能力。第二個則是長期用藥,造成雖然藥物劑量相同,但是卻不再擁有同樣的效果,這也是因為細菌產生了抗藥性的緣故。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譚大倫。

擺脫細菌抗藥性,一起這麼做

近年來,越來越多國人飼養寵物,將其視為家庭一員,對待寵物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樣不離不棄的呵護。當然,毛孩跟人一樣都會有生病的時候,飼主們負起照護的責任之際,就會需要面對細菌抗藥性的問題。對此,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譚大倫特別提醒,如果在毛孩身上使用抗生素,飼主千萬切記要遵照醫囑,將療程走完。「任意停藥會造成細菌反覆感染,甚至造成細菌變異,使細菌產生抗藥性,甚至變成超級細菌」。所謂的超級細菌,就會造成之前所說的,連較後線的抗生素都無法產生治療效果,危及寵物性命,也會成為環境隱憂。


「而且其實毛孩就跟人一樣,身上都是有好菌和壞菌共存,使用後線的抗生素的問題就是,這些好菌和壞菌都會一併被抗生素殺死,後續對身體造成的問題可能更多,像是肥胖、消化不良等等,更嚴重的也有可能誘發腫瘤。」譚醫師又提到,由於抗生素是很有效的藥物,過去只要遇到細菌感染方面的問題,就直接使用抗生素壓制,造成現在毛孩身上出現細菌抗藥性的案例越來越多,這十年來甚至還有用到第二線藥物,依然無法有效緩解疾病的例子。


「獸醫師們意識到細菌抗藥性的問題之後,依據細菌種類或抗生素敏感性試驗結果給予用藥,更謹慎使用抗生素,也教育飼主要重視寵物保健和居家環境衛生。」譚醫師表示。的確,細菌並不是吃了無敵星星的超級瑪利歐,不只抗生素可以對抗細菌,毛孩自有的免疫力也可以。如果身體原本的狀態就足夠強大,只要進行症狀治療,讓免疫力來對抗細菌就很足夠了。除此之外,維持環境的衛生也是一種很好的預防措施。雖然細菌無所不在,但是正確的清潔方法,對於減少環境表面的細菌量是非常有效果的,這樣一來細菌要影響毛孩健康的機會就能大幅下降。


再次提醒大家,毛孩就跟人一樣,提供清潔的生活環境和保持健康強壯的身體,是照護毛孩最好的法寶。即使生病了,也要遵照醫囑正確用藥,才能幫助毛孩迅速康復,又不留下後續問題喔!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本案總結依犬隻無晶片、無寵登、未絕育、犬隻聲帶被割除,非法繁殖、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現場查獲動物用藥品針劑,依據《動保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獸醫師法》,合計開罰114萬8000元。


新北市新莊思源路87巷內某鐵皮工廠2樓,23日晚間發生火警,警消搶救滅火後發現數十隻狗,由於部分犬隻無晶片、無寵物登記、未打狂犬病疫苗,甚至還有被割聲帶,遭到飼主擅自施打藥物等狀況,新北市動保處昨(24)日表示,違反多項法規,累計罰飼主新台幣114萬餘元。動保團體曾在今(2022)年1月要求修法加嚴管制寵物繁殖與買賣,避免非法業者「洗白」。


發現犬隻無晶片、未絕育、聲帶被割、未打狂犬病疫苗

根據新北市動保處的新聞稿,北市新莊區思源路某3層樓鐵皮工廠昨(23)日發生大火,消防局協助救援廠內大量博美狗,因犬隻無立即生命危險,暫時安置在3樓廠區,動保處派員到場,因現場拉起封鎖線且飼主配合警方做筆錄中,確認犬隻無立即危險後,與飼主於24日一早再次前往廠區檢視所有犬隻狀況,經查現場犬隻數量,僅見27隻博美狗、1隻馬爾濟斯,與前一晚消防隊記載數明顯不符。



經突破飼主心防,飼主表示2隻送醫,5隻在親友家中,另17隻昨晚連夜請苗栗寵物店家協助帶回安置,總計52隻品種狗,由於安置在苗栗店家有哺乳犬隻,為避免犬隻來回奔波,目前苗栗犬隻移動管制。


為確保犬隻安危,動保處將所有犬隻緊急送往動物醫院進行檢查,並至苗栗店家確認犬隻狀況、將所有犬隻造冊,逐一檢視後發現,部分犬隻無晶片、無寵登,將依據《動物保護法》第19條第3項處3000元罰鍰,犬隻部分無施打狂犬病疫苗,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13條第2項,將處以3萬元罰鍰。


現場也查獲在3樓住家冰箱內有動物用針劑藥品,包含林可黴素、配尼黴素、泌乳淨、保娩得寧、維畜鈣注射液、尅蟲寶等6種藥品,尤姓飼主表示,藥品為動物醫院提供,供犬隻噴灑傷口使用,由於飼主未取得獸醫師資格,執行獸醫師業務,已違反《獸醫師法》第30條將處10萬元罰鍰,並沒收所用藥物和器械。


另犬隻大多數叫聲沙啞,飼主表示,繁殖博美狗是作為比賽犬,早期因擔心吵鄰才會割除一邊聲帶,因施以不具醫療目的之手術,違法事證確鑿,將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第2項將處1萬5000元罰鍰。


新北市動保處表示,現場所有犬隻已完成晶片植入、造冊,並送至動物醫院進行身體檢查,依據現場查獲事證,飼主坦承自家繁殖,連同藏匿到苗栗店家犬隻數量已超過50隻,將依據《動物保護法》第22條第1項及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動物保護法》事件裁罰基準處100萬元罰鍰。



總結依犬隻無晶片、無寵登、未絕育、犬隻聲帶被割除,非法繁殖、未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現場查獲動物用藥品針劑,依據《動物保護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獸醫師法》,合計開罰114萬8000元罰鍰。所有犬隻並要求絕育,新北市動保處也呼籲民眾切勿私自繁殖犬隻,以免觸法。


動保團體曾提出「太陽法案」訴求要求管制寵物繁殖

動團今年1月曾提出《太陽法案》訴求,要求總量管制限制核發寵物繁殖許可證及種犬數量、繁殖買賣資訊全部電子化、禁止寵物店櫥窗展示犬貓,無法符合新標準的特寵業者應退場。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對於繁殖場設施有規定,不符規定的繁殖場無法取得合法執照,不過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執行長姜怡如表示,「合法掩護非法」的「洗白」很常見,非法繁殖場將種犬登記在合法繁殖場名下,產下的幼犬也由合法繁殖寵物登記站辦理登記,幼犬取得合法身分後被賣到寵物店,不知情的消費者在合法的寵物店購買有寵物登記的幼犬,但買下的卻是非法繁殖場繁殖的幼犬。


農委會畜牧處動保科長鄭祝菁當時表示,未來將修正《動物保護法》,對業者課以責任,要將寵物犬繁殖資訊上傳指定雲端系統,讓主管機關掌握種犬數量、推算每年合理的繁殖幼犬數量,系統自動勾稽出不合理的數據,執法機關就能著手調查,有助有效管理特寵業。不過目前法案還未有新進展。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論及寵物對孩子的積極影響,不僅僅是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那麼簡單,人與寵物間的關係狀態才是關鍵。穆勒說,「關係的質素似乎比你家裏是否養寵物更具有改善健康的潛力。」


隨便從一個小孩的書架上拿起一本書,你很可能會發現書中的主角是一個動物,而不是一個人。孩子們似乎普遍熱愛動物,從饑餓難耐的毛毛蟲到巨大的座頭鯨,動物就是孩子的最愛。不過,一本圖畫書中的動物角色往往遠離現實,而我們許多人家中的寵物則為孩子們提供了一個較現實的動物世界,以及一種可在多方面積極影響孩子成長的人與動物相處之道。


理解這種關係不僅可以幫助父母為孩子選擇合適的寵物,還能讓父母更深入地了解形成真正成功的人與寵物的關係所需的要素。


許多人都深愛寵物,視寵物為人生不同階段能與自己相互扶持的家人。寵物可以幫助夫妻鞏固婚姻關係,可以當孩子的玩伴,孩子離開家後則陪伴父母。美國的一項研究發現,有未滿一歲嬰兒的家庭中,63%養有寵物。澳大利亞的一項研究發現,孩子上學前後養寵物的家庭會增加10%。


許多父母直覺地認為,對於孩子,照顧動物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學習課程,可以讓孩子學會照顧他人、有責任感和同理心。美國塔夫茨大學(Tufts University)研究人類與動物互動關係的副教授梅根・穆勒(Megan Mueller)說,「尤其是對於兒童來說,學習了解別人的看法可能會與自己不一致是很重要的。與動物相處也許會比與兄弟姐妹或同齡伙伴相處,更容易學到這一人生道理。」


但寵物有益於兒童成長的說法還不止於此,還有說法認為寵物可以影響孩子的社交技能、身體健康,甚至認知發展,已發現養寵物與兒童同理心程度較高有關聯。對於自閉症兒童及其家人,照顧寵物可能有助於減輕壓力,並能創造建立相互支持關係的機會。


其他研究表明,兒童也能在與動物相處之時獲得益處。兩組研究發現,如房間內有一隻寵物狗,孩子執行物件分類的任務時比較少出錯,在記憶事物時需要的提示也要少一些。研究甚至發現,雖然大講養寵物好處多多的媒體報導並非沒有批評,不過至少對成年人來說,把寵物視為家庭成員這一簡單的行為確實會提高我們的幸福感,因為人們一般都相信寵物能改善他們的健康和提升幸福,即使客觀測量沒有顯示出養與不養寵物有任何差異。


法國一名男孩有狗狗相伴愉快接受治療。

學會與寵物相處,也就能學會與人相處

那麼,寵物真的會給我們帶來上述種種好處?或者這只不過是我們人類的一廂情願?澳大利亞珀斯的西澳大利亞大學(University of Western Australia)人口與全球健康學院(School of Population and Global Health)副教授海莉・克里斯蒂安(Hayley Christian)試圖揭示這種人和寵物關係的真相。


克里斯蒂安和她的同事對四千名五至七歲的兒童進行了一項縱向研究,發現養寵物的兒童與同齡伙伴相處會較少發生問題,並會有較多的親社會行為(即助人、合作、分享等利他行為)。在另一項研究中,他們發現,與那些沒有養寵物的孩子相比,家裡養狗狗的二至五歲的孩子更為活潑,花在螢幕上的時間較少,平均睡眠時間則較長。


在這項研究中,起到關鍵作用的是狗狗促成的動態家庭活動,比如出門去遛狗之類。


然後,2021年發表的一項研究報告,將上述兩項研究予以整合分析。在摒除了社會經濟地位等因素後,研究人員發現,經常和狗一起進行動態活動的孩子會有較健康的成長和成就。


克里斯蒂安說,「我們可以就事論事地說,孩子養寵物,並在幼兒時期便與寵物相處,看來確實對他們為人處事的情商發展額外有好處。」克里斯蒂安還擔任澳大利亞特立松兒童健康研究所(Telethon Kids Institute)的高級研究員。


但這並不意味每個家庭都應該養寵物,或者每個有狗的孩子都比沒有狗的孩子成長得更好。寵物行為帶來的麻煩、複雜的醫療需求以及照顧動物的經濟負擔都會讓養寵物的日子不是想像那樣美好。如果居所不適合養寵物會面臨更多的困難。


穆勒說,「我們不會建議每個有孩子的家庭都應該養狗。」事實上,穆勒調查了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養寵物的美國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狀況是否比不養寵物的同齡人要好一些,結果發現養寵物似乎沒有起到什麼影響。


她說,「我對此的假設是,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是一個巨大的壓力源,沒有任何東西足以克服這個壓力。」


還有一種可能是,COVID-19大爆發終止了養狗能有益於我們的一種方式。穆勒說,「我們從與寵物犬的互動中獲得社交好處,而寵物也可以通過這種方式與他人社交互動。」疫情大流行社交隔離期間,青少年可能會堅持每天遛狗,但會避免與其他遛狗者交談,因而失去了這些短時的社交互動。


一位烏克蘭女孩在華沙火車站擁抱著自己的寵物。研究發現,兒童會把寵物視為自己生活中最重要的伴侶。

與寵物建立深厚友情

論及寵物對孩子的積極影響,不僅僅是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下那麼簡單,人與寵物間的關係狀態才是關鍵。穆勒說,「關係的質素似乎比你家裡是否養寵物更具有改善健康的潛力。」


與寵物相處的時間長短是一個因素。如果你的兄弟姐妹房間裏養了一隻倉鼠,你不太可能對這只倉鼠有很深的感情,但如果你每天放學後帶著家裡養的狗狗散步,那你對狗狗的感情會更深。


孩子的年齡也能決定他們與特定寵物的關係是否深厚。6至10歲的兒童與貓狗這類與人類更親近的動物之間的關係,要比與鳥類、魚類等距離較遠的物種之間的關係會緊密得多。但是對年齡大一些的孩子,比如11歲到14歲之間,關係深厚度就相差無幾,他們對與人類關係沒有那麼親近的動物,包括倉鼠的感情程度,就像他們對貓狗的感情一樣。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藥師方則主張,是獸醫師能夠不透過藥師的把關直接購買人藥,就會破壞現行的醫藥分離制度,且藥物濫用的機率可能大幅增加。


立委高嘉瑜日前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的寵物因為癌症在台北市的伊甸動物醫院接受化療後,疑似因泌尿道感染,併發急性腎衰竭死亡。民眾除了提告動物醫院醫療疏失外,還主張獸醫使用「沒有合法藥證的化療藥物」治療,因此高嘉瑜在立法院質詢時,要求農委會檢討稽查,若有違法則送辦。


而這個質詢引發喧然大波,因為高嘉瑜掀開了一直以來台灣的寵物飼主和獸醫師面臨的醫療困境,即「動物能不能使用人類的藥物來做治療?」



動物用藥與獸醫「違法」困境

依照《藥事法》第50條規定,獸醫診所並非一般醫療機構,不可以直接向藥商購買人類用藥,若是動物醫院自行向藥商取得人用藥品,恐怕就會產生違法疑慮。


農委會防檢局於2018年4月預告了「人用藥品用於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使用管理辦法」草案,當中獸醫師可直接向藥商購買人藥之規定,希望能替獸醫和飼主找到解套,不過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此法抵觸《藥事法》要求撤除該辦法,且日後獸醫師開藥須經藥師把關。


呂秋遠律師在臉書上發文指出,多年來很多治療動物的藥物,就是在「心照不宣」的情況下,獸醫師知其違法但為了需求還是私下進口「水貨」,而飼主可能在知情或不知情的狀況但認為「無妨」就接受這狀況,主管機關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這案件爆發。


高嘉瑜的質詢文章下開始出現大量留言質疑「獸醫與農委會防檢局心照不宣的違法用藥默契,你為何要介入」,高則回應「禁藥就是有醫療風險」,並稱2020年就有獸醫與防檢局協調,讓台灣沒有許可證的藥品可以專案通關,並指「Palladia」這款藥物在國內都有合法替代藥物,風險也遠低於來路不明的禁藥、偽藥。


外界質疑高嘉瑜事前功課沒做足,引發獸醫及飼主反彈後卻直接刪文,讓外界更加不滿,認為高嘉瑜並非真的了解寵物治療議題,對於高嘉瑜表示要針對放寬獸醫用藥取得建立機制,網友也怒罵,「醫生為了幫助毛孩被移送司法已是背十字架了,你還要踩一腳讓人以為是醫生的問題?」、「妳該做的是在立法院努力讓先進藥物與標靶藥物合法順利的在台灣動物醫院使用,而不是成為禁藥!」


動保團體和飼主社團炎上高嘉瑜:害死我們的狗

外號「虎哥」的新竹市浪愛傳遞貓狗TNVR協會理事長邵柏森在臉書上發文,直呼「高嘉瑜你會害死我們的狗」,邵伯森指出,動物看診最常見有心臟藥、抗生素、腫瘤藥、癲癇藥、內分泌藥,以及各種急救類藥品等,在台灣用在動物身上都是不合法的,獸醫生使用會被撤銷執照,還會被檢舉上法院吃官司。


台灣目前動物合法抗生素只剩幾種能用,如果剛好感染的細菌必須用到其他數十種抗生素,一律變違法;感染擋不住,飼主跟獸醫只能眼睜睜看著動物死亡;目前控制範圍最好的標靶藥物,醫院使用了卻被移送地檢署,「有夠可憐又可悲」。以Palladia這標靶藥物為例,在國外很廣泛已使用多年,只因在台灣並非合法許可的藥物,向中央反應很多年,就是沒有長官重視,法規無法更新上臨床醫療實務,推託到現在高嘉瑜「自己引火自焚」。


邵伯森也批評高嘉瑜不好好了解事情始末,直接就聽信網紅飼主單方面的指控,順便罵積極替飼主找解套方式的獸醫生,是無良獸醫;今天臨床醫療救援並非結果論,會牽涉很多層面的問題。




前台北市獸醫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台北市議員楊靜宇則表示,動物用藥在使用對象上區分「經濟動物」和「伴侶動物」2大類,經濟動物會成為餐桌上的蛋白質來源,所以一定要嚴格控制藥品種類以及安全的用法用量,而伴侶動物的數量還是以犬、貓為主,牠們在醫療用藥的考量上和經濟動物是兩回事;然而中央主管機關未能完全理解這個本質上的差異,未能體察社會發展的趨勢,繼續以舊式經濟動物用藥的思維來管理「伴侶動物」,如果不能改變,高嘉瑜的事件不會是最後一次。


楊靜宇說,全台灣將近1700多家動物醫院以及4000多位臨床小動物醫師正面臨嚴重用藥問題,基本上人類有的疾病毛小孩也都會得,然而一些常備藥品因《藥事法》規定,獸醫師無法購買,一些藥品用量少但很重要,且在國外已取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執照的進口藥;然而台灣伴侶動物市場規模太小、藥品輸入登記審查曠日費時,取得非常困難;獸醫師救治伴侶動物面臨無藥可用、用藥即違法的窘境。


楊靜宇坦言,臨床獸醫師基於救治毛小孩、安撫主人擔心焦慮的心情,會想盡辦法取得治療藥物,但依照現行《動物藥品管理法》,使用違禁藥品就是違法。



藥師方怎麼想?

雖然網路上的貓狗毛孩社團,許多飼主、網友都站在保護動物的立場,認為獸醫也是醫生,在第一線拯救生命最為重要,而且動物的生命和人類同樣珍貴,也應該享有同樣的醫療權等,不應該限於目前法規的「不合時宜」問題,反而錯失拯救動物的機會。


不過根據《窩窩》的整理報導,藥師方則主張,根據《藥事法》規定,動物醫院本不包含在藥品銷售通路裡面,若是獸醫師能夠不透過藥師的把關直接購買人藥,就會破壞現行的醫藥分離制度,且藥物濫用的機率可能大幅增加。


販賣、管理以及核對品量是藥師的職責,在缺少動物藥品的情況之下,如果寵物需要使用到人用藥治療,應該先由獸醫師開立處方籤,讓飼主到藥局領藥,然後飼主再回到動物醫院請獸醫調劑跟指導餵藥,由社區藥局藥師專業核對品量,這樣藥師就能核對品量,且更能管理人用藥的流向,才可以維護民眾用藥安全,也能避免嚴謹的人用藥品管理制度遭到破壞。


  • 書籤